关于同意连城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
知识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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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转出有关的请示》(连自然资〔2021〕1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
网络配图,与本文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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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负责安排和办理。
附件:1.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
2.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用地情况、评估结果及建议底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汇总表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
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及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用地性质
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发公司)持有的莲南小区、莲花花园为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目前莲南小区30间店面及29个夹层、莲花花园1、2幢101号等145间店面,原规划用途为商店,并已根据规划全部办理不动产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店,两者用途不一致。
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5号)、《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同意处置剩余资产的请示>的回复函》、《关于同意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处置剩余资产的批复》(连国资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同意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变更用地性质并依法公开拍卖。
现连发公司申请将莲南小区、莲花花园规划用途为商服的剩余资产(莲南小区30间店面及29个夹层、莲花花园1、2幢101号等145间店面)土地性质由划拨用地调整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二、委托评估
经连发公司申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龙岩市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新、旧用途的楼面地价进行评估。
三、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计算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文件中关于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使用权人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出让时不改变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的,应按本规范评估在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正常市场价格,减去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评估结果,并提出底价建议调整用途补缴地价。调整用途的,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新、旧用途楼面地价之差乘以建筑面积的规定,计算补缴土地出让金。
附件2
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用地情况、评估结果及
建议底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宗地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类型
基准地价
(楼面地价)
单价
(元/㎡)
总价
(万元)
建议底价
补交出让金
(万元)
1
莲南小区
莲中南路莲南小区30间店面及29个夹层
3731.38
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
三级947元/m2
(±25%)
1418
529.11
418.66
原用途:
普通住宅用地
划拨
三级587元/m2
(±22%)
296
110.45
2
莲花花园
莲中北路1号莲花花园1、2幢101号等145间店面
9860.51
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
二级1305元/m2
(±25%)
1999
1971.12
1417.95
原用途:
普通住宅用地
划拨
一级1121元/m2
(±22%)
561
553.17
合 计
13591.89
1836.61
来源/连城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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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转出有关的请示》(连自然资〔2021〕1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
网络配图,与本文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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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负责安排和办理。
附件:1.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
2.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用地情况、评估结果及建议底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汇总表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
住改商、划拨转出让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及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用地性质
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发公司)持有的莲南小区、莲花花园为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目前莲南小区30间店面及29个夹层、莲花花园1、2幢101号等145间店面,原规划用途为商店,并已根据规划全部办理不动产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店,两者用途不一致。
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5号)、《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同意处置剩余资产的请示>的回复函》、《关于同意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处置剩余资产的批复》(连国资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同意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变更用地性质并依法公开拍卖。
现连发公司申请将莲南小区、莲花花园规划用途为商服的剩余资产(莲南小区30间店面及29个夹层、莲花花园1、2幢101号等145间店面)土地性质由划拨用地调整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二、委托评估
经连发公司申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龙岩市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新、旧用途的楼面地价进行评估。
三、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计算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文件中关于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使用权人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出让时不改变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的,应按本规范评估在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正常市场价格,减去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评估结果,并提出底价建议调整用途补缴地价。调整用途的,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新、旧用途楼面地价之差乘以建筑面积的规定,计算补缴土地出让金。
附件2
莲南小区、莲花花园剩余资产用地情况、评估结果及
建议底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宗地位置 | 建筑面积(㎡) | 用途 | 类型 | 基准地价 (楼面地价) | 单价 (元/㎡) | 总价 (万元) | 建议底价 补交出让金 (万元) |
1 | 莲南小区 | 莲中南路莲南小区30间店面及29个夹层 | 3731.38 | 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 出让 | 三级947元/m2 (±25%) | 1418 | 529.11 | 418.66 |
原用途: 普通住宅用地 | 划拨 | 三级587元/m2 (±22%) | 296 | 110.45 | |||||
2 | 莲花花园 | 莲中北路1号莲花花园1、2幢101号等145间店面 | 9860.51 | 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 出让 | 二级1305元/m2 (±25%) | 1999 | 1971.12 | 1417.95 |
原用途: 普通住宅用地 | 划拨 | 一级1121元/m2 (±22%) | 561 | 553.17 | |||||
合 计 | 13591.89 | 183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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